1.市信访办群众来访接待时间:周一、三、五全天,周二下午半天,法定节假日除外;
2.因同一信访事项多人来访的,应当推选代表,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;
3.请在提示时间段内进入信访接待场所;
4.请勿在30日内重复预约。